以下文章来源于汇劳动,作者珊丹谭林林
现如今,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在聘用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都会约定一定的期限作为试用期,HR在这段独特的时期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下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那些事。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是双方相互选择的过程。
01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多长时间的试用期?
关于试用期可以约定多长时间,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0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
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有两个明确的标准,即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地区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其次,劳动者试用期期间工资还不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并非并列关系,用人单位二选一即可)。
03用人单位是否应给试用期的劳动者缴纳社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就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是,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在试用期内不及时或者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样会导致一旦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要为此买单。笔者在此处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04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与转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一样,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还有独有的劳动合同解除理由: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具体岗位制定的需求标准,用以衡量劳动者是否能胜任该岗位。为了在试用期适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用人单位对于录用条件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以诚信为基础,通过劳动合同或单独文件等书面形式具体明确的列出,如:明确具体的违纪次数或以每月绩效考核结果为准等。
05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如果因为劳动者过错或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06对于试用期的适用有哪些限制?
对于试用期的适用有如下限制:
1、试用期的约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能延长试用期;3、试用期的约定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4、不能适用试用期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07用人单位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实践中,用人单位因试用期非法解除而败诉的原因大多是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搜集,可以从以下角度着手:
1、要证明用人单位已经制定明确具体的岗位要求与录用条件且已经向劳动者告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明确岗位要求以及日常的考核计划与标准,对录用条件或者转正条件应予以具体化,并且这些明确具体的内容要通过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单独文件、员工手册等)向劳动者告知,以方便在适用时方便举证。
2、对劳动者的表现要进行客观的考核与记录。如因劳动者工作的过错而出具的处罚单、对劳动者日常的工作中考勤记录等存档保留,结合用人单位体系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劳动者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定期作出客观的书面评价并存档,用以纠纷时方便证据搜集。
08试用期内劳动者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对于试用期内劳动者发生工伤处理,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已经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获得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09疫情管控期间,试用期能否延长?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疫情管控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顺延试用期,其中不能上班的期间不计算在试用期内,不视为试用期的延长。但是劳动者以居家办公或其他形式可以提供劳动的则应按照原约定计算试用期期间。
10试用期内,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日内提出即可。
11试用期内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同样应适用于医疗期的规定,即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可以享受医疗期相关待遇。
作者介绍珊丹律师,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劳动争议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领域专业: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公司法等相关领域;社会职务:1.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权利保障委员会副主任;2.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3.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4.北京高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涉诉案件信访调解专家组成员;5.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分会理事;6.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员。个人荣誉:1.曾获“北京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优秀委员”;2.曾获“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培训委员会突出贡献奖”;3.曾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北京市‘优秀劳动法’专业律师”称号。科研和立法成果:1.曾参与讨论《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2.年8月1日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劳动法专业书籍——《劳动法看图一点通》;3.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刊》以及专业领域书籍、会刊发表了多篇劳动法领域的文章;4.在《北京律师职业警示录》、《北京律师惩戒工作文集》中担任编委工作;5.著有《企业劳动争议法律实务与案例精解》一书。公益事业:1.被中国公益诉讼网聘请为“法科学生Probono(公益)实习项目导师”;2.被全国妇联聘请为“权益部心系女性——依法维权专家指导成员”;
3.MH马航失联专家谈判组成员。
谭林林,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汇祥律所劳动争议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员。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擅长合同审查及民商事纠纷等领域。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始终秉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宗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为各类客户提供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法律帮助,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深受客户好评。领域专业:劳动人事争议;公司法等相关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