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ST万方公告编号:-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年1月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年1月7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晖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了3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原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并聘任新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肖兴刚先生自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届满六年,故其向公司递交了书面离任报告,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肖兴刚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肖兴刚先生的离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同意补选张宗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宗丽女士尚未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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