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坝华瀚福园D区的一位业主介绍,社区工作者以其不交物业费为理由,禁止其参选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
业主表示:根据年5月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纠正,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可以参选业主委员会的,希望相关部门就此问题给出明确答复。
东坝地区回复:
1、经与法律顾问核实,业委会筹备组成员资格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七十二条规定,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2、经核实,人大法工委还未修订成功,街道办事处需执行相应法律法规。
3、社区社工上岗前均参加区级社会工作者入职培训,每年均有乡级、区级各项提升培训工作。社区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