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长春市朝阳区政府发布公告,拟对朝阳区永春新区三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具体范围为西至国道饶盖公路,东至抚长高速公路,南至义和村界,北至南关区界(永春新区起步区及永春新区二期征收范围除外)。
征收公告:关于朝阳区永春新区三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拟对朝阳区永春新区三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西至国道饶盖公路、东至抚长高速公路、南至义和村界、北至南关区界,永春新区起步区及永春新区二期征收范围除外。具体范围详见图纸。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三、暂停办理: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利用控制区的通知》(长府发〔〕3号)文件精神,至年7月10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应当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年7月11日
7月11日,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发布公告,拟对三星街西地块夹馅棚户区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房屋征收,具体范围为东起三星街,西至北人民大街,南起宽城区长新小学北侧围墙,北至长新街(此次只征收该区域内的平房)。
征收公告: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三星街西地块夹馅棚户区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三星街西地块夹馅棚户区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三星街,西至北人民大街,南起宽城区长新小学北侧围墙,北至长新街(此次只征收该区域内的平房)。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年7月9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年7月20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特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年7月10日
来源:长春日报
吉林日报全媒体编辑:徐青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