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关于朝阳区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北京天泰瑞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朝阳区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关于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朝]初审函〔〕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自[朝]建字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天泰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实施朝阳区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土地前期开发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三间房乡。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拆迁)用地面积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教育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回迁安置房建设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二、回迁安置房建设
(一)规划用地:位于SJF-26、SJF-27地块,安置房的具体用地四至、用地面积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配套。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天泰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
六、回迁安置住房建设请进一步向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该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11月29日
此外,市发改委还发布了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其中涉及到拆迁服务、评估、清运
拆迁补偿及其他费用
总金额达到48.个亿
预祝三间房乡南区棚改项目
建设进展顺利,
早日竣工,村民早日入住新居!
让我们共同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