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调整部分区域新冠疫情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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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年11月2日17起,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2个)

朝阳区(1个):清和街道铁路社区二区16栋

农安县(1个):合隆镇于家店村韩平房屯

二、中风险区(2个)

汽开区(1个):富民街道东皇君园31栋

农安县(1个):合隆镇于家店村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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