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查办一批
销售不合格儿童服装玩具
发布儿童用品违法广告
食品非法添加等
典型案件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儿童漱口水违法广告
被罚10万元
年1月26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有赞精选”APP上开设的“中轻商城”中,销售的非药用儿童漱口水“GOMISE秘素儿童益生元漱口水”的广告宣传中使用“抑菌消炎”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年4月24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双枫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及非法添加金箔
被罚12万元
年3月8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移转线索:北京双枫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东城区一咖啡馆售卖甜品,在其制作加工的柚子千层产品中添加了金箔。
经查,当事人自年1月1日起从事制作糕点等食品加工活动,制作红丝绒、芋泥小方、抹茶青柠塔等糕点。该公司虽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同时许可经营项目不含糕点类食品。
当事人向东城区一咖啡馆供应的柚子千层中使用金箔进行装饰,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得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年4月29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87元、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绿色动力商贸有限公司
石景山分公司
擅自销售未经认证的儿童玩具
被罚5万元
年1月7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当事人销售的灭鼠先锋玩具疑似无3C认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询问调查核实,涉案玩具产品灭鼠先锋“大号蝴蝶”的材质为硅胶,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年)》有关规定,年4月21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元、没收违法所得.34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阳光起跑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销售分公司
销售不合格儿童服装
被罚1.万元
年10月13日,大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表明当事人销售的款号为的铁臂阿童木童装牛仔裙检验结果不合格。
经查,该牛仔裙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不符合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B类标准,依据《年北京市大兴区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又查,当事人在未收到商品检验结果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将作为抽查备用样品的铁臂阿童木童装牛仔裙1件(加贴封样单后封存于其经营场所)拆除封样单导致损毁。
根据《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年1月20日,大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4元、罚款13.75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顶惠文化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
被罚元
年1月7日、3月10日,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当事人在淘宝店铺“顶惠图书专营店”销售书籍,宣传时使用“祖传”一词,在拼多多店铺“顶惠图书专营店”宣传产品时使用“恢复”一词。
经查,当事人于年8月9日在淘宝店铺“顶惠图书专营店”上架《偏方治大病》,其介绍中存在“祖传”等描述;年12月3日在拼多多店铺“顶惠图书专营店”上架《惊人的视力自然恢复保健书》,其描述语中存在“儿童青少年视力恢复保护矫正指导书籍”等内容。“祖传”“儿童青少年视力恢复保护矫正指导书籍”等内容,无证据材料证明其真实性。
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年4月21日,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发布涉及“儿童青少年视力恢复保护矫正指导书籍”等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安慕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儿童牙膏违法广告
被罚元
年1月4日,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反映当事人在其天猫网店“anmous旗舰店”销售“安慕斯婴儿牙膏儿童牙膏”时使用“安全可食、可吞咽”的宣传用语。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
根据年1月1日起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年4月14日,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其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