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远洋渔业企

为适应国际渔业治理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远洋渔业企业国际履约能力和依法生产水平,在-年度试行开展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研究会商,我局对履约评估表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评估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远洋渔业处(邮编:)。来信请注明“《远洋渔业企业履约评估表》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ofd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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