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区-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转学办事安顿
按照《北京市中小书院门生学籍办理举措》及至学年度校历安顿,至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旭日区责任培养阶段转学办事安顿以下
一、转学请求时光
年1月18日至1月25日
二、转学前提:
1.本市户籍门生转学须具有门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余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徙或家庭现实栖身地在市内改变,新户籍地方地或改变后的栖身地(凭屋宇通盘权证或不动产权文凭)不在原就读书院效劳界限。
2.非本市户籍门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门生转学干系前提且已博得《非本市户籍适龄童子少年在旭日区中小学就读解释》。
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原就读书院开具的《转学干系表》或学籍解释(须讲授寰宇粹籍号)
2.百口户口簿
3.出世解释;
4.家庭现实栖身地解释(凭屋宇通盘权证或不动产权文凭);
5.非本市户籍门生须同时提交《非本市户籍适龄童子少年在旭日区中小学就读解释》。
四、治理过程
(一)小学阶段
1.门生父母或其余法定监护人自有住宅且对应一所书院(请登录旭日区招生考核中间网站盘问),请门生家长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栖身地对应效劳书院干系转学事项。
2.门生父母或其余法定监护人自有住宅且对应多所书院(请登录旭日区招生考核中间网站査询)或门生自己为北京市旭日区团体户口及联审通事后且家庭现实栖身地为租住屋宇的非本市户籍门生等处境,请门生家善于年1月15日(礼拜二)至1月25日(礼拜五)登录“旭日区责任培养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